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02:46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办〔2017〕11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对2017年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前期审核、答辩工作基础上,我委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对通过初评及答辩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实主要内容
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情况,技术中心绩效(经济效益和技术效益)情况。
二、现场核实工作程序
(一)企业技术中心现场(组织机构、场地、设备、人员)核查。
(二)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数据进行核实。
(三)现场交流。
三、要求
(一)请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有关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现场核实企业须准备资料。
1. 2017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2. 企业成立技术中心文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市级中心认定文件);
3. 技术中心人员花名册;
4. 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 企业科技项目相关资料;
6. 专利、标准相关证明(包括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7. 研发设施设备台账;
8. 技术中心全职高级专家职称证书、外聘专家聘书或聘用协议。
现场核实具体名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春霞 电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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