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18〕11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按照国家工信部进一步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上派到工信部锻炼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我委于2017年选派了一批干部赴工信部挂职锻炼。现2017年度挂职干部挂职期将满,根据工作安排,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派2018年度挂职干部赴工信部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选派程序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6〕26号)相关精神,以及工信部对管理上挂干部的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对有意向选派干部到工信部挂职的单位,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并经市(州)委组织部同意,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收集拟选派挂职干部相关资料,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上报工信部人事教育司统筹安排。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各地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干部队伍结构情况,科学合理的选派上挂干部。原则上选派纳入地方年度干部培养计划的干部;缺乏相关经历的年轻干部;定向培养的后备干部。具体条件如下:
(一)对党忠诚,政治思想素质好。
(二)有较强工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工作富有责任心,勇于担当。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处级干部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五)各市(州)原则上每年选派到工信部及部属单位的挂职干部不能超过2名,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
三、加强关心关爱
派员单位及时掌握挂职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要协助解决干部挂职期间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食宿、交通等费用按照挂职干部有关政策办理。干部挂职期间,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每季度向省委组织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派员地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填报《挂职干部工作季报表》。
对今年有意向上派干部到工信部挂职的市(州),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拟挂职工信部干部基本情况表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代勤妮;电话:028-86262716
附件:1.四川省挂职工信部干部基本情况表
2.挂职人员推荐表
3.挂职干部工作季报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