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6:52:56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74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12 16:52:56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人社办发〔2016〕16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抓好“五位一体”建设,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各市(州)工商局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此次共评选表彰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2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改革,服务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全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在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服务“双创”、优化地方经济发展软环境上积极作为。立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在实施商标广告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上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成效显著。

      2.依法行政,履职到位。积极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管理方式,着力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进工商市场监管履职到位。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措施得力、亮点突出,重点业务工作推进顺利、扎实有效。近3年来没有因行政行为不当或主观过错,责令履行或变更行政行为、行政败诉的情况。

      3.保障消费,切实维权。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城乡12315维权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

      4.政务公开,政风一流。认真贯彻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窗口服务效能与标准化水平保持先进。争创“三满意”、“争当好工商、争创新业绩”、“两学一做”等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活跃,有亮点、有典型,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无涉民积访、积诉。近3年来政风状况满意度测评成绩稳中向好、位居行政执法部门前列。

      5.班子团结,风清气正。领导班子讲纪律、守规矩,率先垂范、清正廉洁,敬业勤奋、勇于开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注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令行禁止。近3年来单位无上级通报批评的情况,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决定,用先进的思想和理念指导工作。

      2.勤政务实。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理念,自觉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心谋事、全心做事、爱岗敬业,工作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出色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工商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依法行政。立足本职岗位,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自觉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无违法行政、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行为,在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和依法行政“双创”活动中积极作为。

      4.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工作,面对工作、环境、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深水区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乐于奉献。

      5.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特别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上律己严格。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明底线。秉持职业操守,廉洁执法,公正维权,公道办事。近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得到管理服务对象和单位干部群众认可。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推荐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职工大会通过,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本单位或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同意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人选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附件5)。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一线人员。评选工作要注重面向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生活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按照2012-2015年省局对市(州)局绩效管理评价结果,获得先进2次以上的市(州)工商局在分配的先进集体名额外可自行申报,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事迹筛选出不超过7个集体予以表彰。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评选工作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严明组织纪律,确保评选工作程序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加强指导和督促。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市(州)务必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征求意见表(附件5)和公示及结果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述材料用A4纸规格上报,各一式3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详实、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在《推荐审批表》中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所有材料报省工商局人事处。《审批表》和《征求意见表》各地可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表彰,并颁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奖牌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个人”证书。

      六、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联系人:省工商局人事处华楠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13500

      电子邮箱:8448972@qq.com

      邮政编码:610047

      通讯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

     

      附件:1.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doc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