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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2020年度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04:45:3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19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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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1-05-25 04:45:33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4+6”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总体部署,全面摸清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底数、成效及趋势,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细化举措,经研究批准,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2020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严格依据省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5家部门印发的《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统计调查分类范围(试行)》(川统计202114),坚持应统尽统、颗粒归仓,力求全面覆盖、见底见效。

    二、调查年度


    这次统计采集20192020两个年度有关数据,时间节点分别对应为20191231日和20201231日。


    三、步骤方法


    (一)动员部署(5月30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集中组织线上业务培训,交流去年底试点经验。市(州)及以下人社、统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动员会、协调会、培训会等方式,扎实做好再发动、再部署、再细化工作。全面加强面向社会的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工作,各级人社官网要公布工作联系电话


    (二)确定对象(6月15日前)。各级人社、统计部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分行业、分系统对口确定调查对象。各级人社部门汇总形成本地区调查对象名单,统计部门比对确认其中的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直管(下属)的调查对象,以及本行业、本系统中符合条件且已掌握的调查对象名单,直接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数据采集(79日前)。各级人社部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动员规模以下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主体填报《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财务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2);统计部门依托现有统计工作管理系统,调取汇总本地区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相关数据和信息;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本行业、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对口填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附件3)。


    (四)总结报送(7月20日前)。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审核、报送,各市(州)人社、统计部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数据联审比对,联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报送本地区工作书面总结《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运营情况汇总表》(附件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汇总表》(附件5


    联系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流动管理处  曹  鹏  028-86751483


            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        应陈健  028-83221783


            省统计局服务业处              杨  翰  028-87040725


    邮  箱:304519729@qq.com


    四、职责分工


    这次统计,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协商一致,层层建立条块结合、横向联动、上下协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人社部门履行统筹协调综合职能;汇总、核实、分析本地区规模以下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的总体数据;组织动员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鉴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对口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中的相关数据、信息。


    ——统计部门履行统计调查工作政策、业务指导职能;调取、核实、分析本地区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统计数据;对口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中的相关数据、信息;做好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审核入库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把此次统计作为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先行实践,加大统筹支持力度;组织动员本地区涉外劳务派遣机构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对口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中的相关数据、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动员本地区职业院校、社会办学机构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对口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中的相关数据、信息。


    ——民政部门组织动员本地区民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社会工作人员培训评价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


    ——住建部门组织动员本地区建筑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机构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动员本地区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训评级机构和驾校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动员本地区退役军人培训、服务、保障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动员本地区安全培训机构和应急安全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对口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中的相关数据、信息。


    ——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动员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评价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统计,督促其中符合条件企业升规入统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次统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精准施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是支撑建设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体系的必然要求,打基础、利长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严密组织,密切配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人社部门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内外联动,大事大抓,聚力攻坚,务求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统计局将建立督导调度制度,适时组织实地督导检查,通报各地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是要严格依法依规。要深化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巩固拓展人社系统做好统计督查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人社统计工作成果,切实强化依法统计意识。要建立落实谁填报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健全统计数据联审评估机制,压实压紧各级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杜绝弄虚作假工作体系,不得干扰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上报数据,不得要求下级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要提高规范化统计水平,指导督促调查对象做好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及基础数据核实等工作。


    三是要注重转化应用。统计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将编制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分行业、分地区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名录库建立产业发展常态化监测和重点企业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完善产业发展目标、责任、评估体系。市州及以下人社、统计部门要参照省上做法,加强统计结果综合分析应用,为后续本地区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配套和重点工作谋划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各地编制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要以适当方式,报送上级人社、统计部门和本地区党委、政府领导参阅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表(scrz01


          2.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财务经营情况调查表(scrz02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scrz03


          4.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运营情况汇总表


          5.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汇总表


          6.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制度(试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2日





    1.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表(scrz01).doc
    2.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财务经营情况调查表(scrz02).doc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表(scrz03).doc
    4.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运营情况汇总表.doc
    5.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汇总表.doc
    6.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制度(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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