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2 1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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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12 15:59:1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为深化我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教师动力活力,我们起草了《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现予公示,公示时间8月31日至9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省人社厅。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国平
电话(传真):028—86113498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王霞
电话(传真):028-86110032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2、《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2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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