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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确定局机关分工会专用银行账户开户银行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2 15:44:4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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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12 15: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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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817号)的规定,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局机关分工会专用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已于2019313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会议室进行综合评选(比选),参加综合评选(比选)的有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大连银行,经综合评选(比选)小组的评委现场打分,民生银行得分97.5分、浙商银行得分86分、大连银行得分60,民生银行综合评分最高。

    322,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召开第3次局务会,依据上述评分情况,集体讨论决定资金存放银行,并将表决稿提请局务会进行会议表决。参会人员17人,经表决17人全票通过,会议决定民生银行作为局机关分工会专用银行账户开户银行,现进行公告。

    如对公告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于201941日前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纪委反映,联系电话:87760214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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