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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52:08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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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4: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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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

    201813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9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31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报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并于2018112800201831217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二、专项受理处室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专项,由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受理。

    联系人:黄建芸     电话:028-86718002

     

    附件: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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