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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2 15:09:1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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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12 15:09:17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43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四川省检察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对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

    干部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方式实名向四川省检察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86581092(省检察院)

              028-81716143(省人社厅)

              028-86581180(省检察院传真)

    附件: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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