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现将我省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28号)文件精神,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就业补助资金337,391万元。中央财政在正式下达补助资金的同时,随文下达了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总体绩效目标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总量和使用要求,加上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体现就业创业政策导向,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就业创业等当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常住人口数、登记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市场主体数、自身努力程度、重点工作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办法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全年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59,742万元,市县财政安排29,661万元。我省在资金分解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各地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筹集情况。全省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492,5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37,391万元,同比增加11,655万元;省财政安排59,742万元,同比减少2,693万元;市县财政安排29,661万元,同比减少3,354万元;其他资金65,781万元(包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64,0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省共支出448,962万元,较2020年增长7%。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202,582万元,同比增加10,132万元,占45.12%;社会保险补贴104,684万元,同比增加18,667万元,占23.32%;职业培训补贴23,962万元,同比减少2,380万元,占5.34%;技能鉴定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8,473万元,同比增加5,942万元,占8.57%;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30,884万元,同比增加3,073万元,占6.88%;创业补贴17,185万元,同比增加5,112万元,占3.83%;其它就业补助支出31,192万元,同比减少11,014万元,占6.95%。
3.结余情况。2021年末全省滚存结余43,612万元。
4.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出台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规范受理、审核、审批、拨付流程,统一审核要件、标准、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是简化优化各项补助资金申领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出台精简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优化申办程序文件,对各项补贴申领程序、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了大幅减少,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宽申领渠道,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和群众享受政策。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细化绩效目标管理,结合就业工作任务目标以及今年重点工作,分地区制定详细绩效目标,在下达补助资金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并督促市(州)做好分解下达落实工作,切实提升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推动绩效目标高效完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全省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年初确定的所有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5.1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3.6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2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6.5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6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0%,调查失业率5.5%,均低于控制目标;8月末,2021届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89.97%,同比提高4.07个百分点;帮助6.03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13.1万人,较上年增加40万人。
2.主要工作。一是完善落实保就业政策措施。报请省政府印发我省“十四五”就业促进专项规划,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1年就业工作要点,会同统计部门开展全省分市(州)劳动力调查,将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列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纳入省政府对市(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全力做好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和就业见习计划,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举办四川省首届农民工服务周活动暨第二届西部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首批“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推介会和“雁归天府共创未来”项目推介活动,大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做好建档立卡退捕渔民跟踪服务,实现转产就业和养老保障“双百”目标。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大龄、残疾人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扎实推动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印发《促进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增收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四是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就业形势定期分析会商制度,密切关注经济走势,按月分析,按季会商,针对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对就业的影响,建立跟踪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加强政策储备,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避免风险聚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全省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共119.55万人次,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28.12万人次、职业培训补贴15.77万人次、社会保险补贴21.8万人次、求职创业补贴13.93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0.85万人次、就业见习补贴1.45万人次、创业补贴2.6万人次、其他补助人数35.03万人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个、大师工作室5个。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96%。
(2)质量指标。2021年各项年度指标均超额完成。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98%,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86%,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99%,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98%,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99%,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99%。
(3)时效指标。我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15日内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并按财政部备案审核意见及时下达预算。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2021年全省成本指标全部完成。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152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168元,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不超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参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5.12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5.5%,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基本稳定,失业人员再就业32.2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68万人。
(2)社会效益指标。
2021年全省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没有因就业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3%,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6%。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21.8万人,低于年度目标任务22万人。具体原因为:我省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时间延迟,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被延迟到2022年。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就业工作成效明显,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市(州)在就业补助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市(州),督促指导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等程序,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次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通过部门网站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