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
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109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进一步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拓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推动实验室的健康运行和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我厅将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并作为2018年度对实验室进行后补助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
(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照片分辨率800×600像素以上,并附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备注:数据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报送要求
(一)纸质上报。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胶装成套一式五份,由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二)数据上传。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中的工作总结、运行数据、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上传至四川省实验室信息平台(http://sys.scst.gov.cn/)。上传方式:
1.实验室登录(新建未注册的实验室请先注册,经平台管理员审核后登录);
2.进入【添加实验室总结】,在线填写“工作总结”,点击“添加”完成上传;
3.进入【数据填报】—【2017年数据】,在线填写“运行数据”,点击“保存和提交数据”完成上传;
4.进入【添加科研成果】,在线填写“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点击“保存”完成上传。
(三)邮件发送。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ichu@163.com。
三、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9日
(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审。)
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04室
联系人及电话:
华 莉 028-86717491 刘 行 028-86717593
实验室数据上传联系人及电话:
王 楠 028-85222552 陈百平 028-86671925
附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工作考核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