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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3:53:5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7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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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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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其发展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安排,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近期将开展省级工程中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范围

    20121231日前批复的86家省级工程中心,以及2019年评估结果列入整改的4家工程中心,共计90家工程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估工作程序

    (一)形成自查报告。请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部门组织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认真梳理,从批复组建起开展自查,自查后登录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202.61.89.168/gczx/),录入相关信息,形成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研究开发、人才培养、工程化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积累、成果转化、中心自身建设、自我发展、为行业服务成效、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等情况。

    (二)开展评审和现场抽查。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工程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对部分工程中心开展现场抽查,评估结果分为评估优秀、良好、合格、整改、不合格五种情况。评估结果优秀的工程中心,将获得科技信息服务业产业服务平台项目的支持。

    (三)结果公布。科技厅将各工程中心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

    三、评估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及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相关工程中心开展自查工作,并对工作中心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二)各工程中心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请于119日前报送科技厅418室,单位网上填写时间截止至114日,归口管理部门网上提交时间截止至116日。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工程中心资格。

    四、联系方式

    处:王   施福忠

    联系电话:028-86676329 028-8672582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418

       编:610016

    附件:2020年度开展评估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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