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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安东加油站建设延期的确认函

    发布日期:2020-11-08 16:34:2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62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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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08 16:34:20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运行函〔2019593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新建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安东加油站项目延期的请示广经信201954收悉。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曾以《关于新建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安东加油站的确认函》(川经信运行函〔20171038号)同意该站完备手续后建设。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耗时过长,影响了建设工期。经研究,同意延长加油站建设周期一年(自本文发文之日起)。

    请你局督促该项目业主依据本确认函依法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在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由你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验

    收合格后,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将验收材料及申报文件报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厅窗口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此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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