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建立职工社会保险事业机构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劳动服务公司组织机构建设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川府发〔1986〕130号)设立的,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省社保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预算和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集中受托管理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经办;承担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行业管理移交企业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以及中央在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
一是机保改革稳步推进。我们积极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定了实施办法、经办规程和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提前做好数据采集和业务培训准备。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保障条件,省编委批准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合并意见、省政府批准的银社合作方案及机保信息系统的需求方案、建设方案、招标方案等均已进入实施阶段。
二是扩面征缴再创新高。截止2015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938.98万人、3020.15万人、753.22万人、670.29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20%、105.98%、100.28%、100.04%。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社会保险费收入达1807.3亿元,较2014年净增81.3亿元,增幅4.7%。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增至2075.18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148.53亿元,增幅7.7%,静态可支付近18个月。
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指导全省社保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1373.48亿元,较上年增加192.69亿元,增幅16.3%,其中省本级直接确保36万人140亿元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2015年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第11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6元,较2014年增长11.4%,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828元。为全省1076.3万城乡居民补发基础养老金11.1亿元。为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提高伤残津贴300.94元、237.82元,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高抚恤金130元,分别较2014年增长11.8%、12.26%、12.23%。指导各地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3.22亿元,较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4.64%,享受工伤待遇8.09万人次,较上年减少0.61万人次,下降7.02%;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6.67亿元,较上年增加3.3亿元,增长24.72%。享受生育待遇24.84万人次,较上年增加3.16万人次,增长14.57%。”
四是上线使用两个平台。2015年,我省正式上线使用省级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协查认证系统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首次在全省搭建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数据集中、全省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两个平台已在省本级和全省205个市、县社保机构应用,省级协查认证系统已下延至2300个乡镇(街道)、2800个社区(行政村)。全省通过系统办理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达389.84万人,省内外转续关系近21.6万人次,成功实现“不管你在哪里住,就近服务不跑路”。
五是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试点。2015年,我省选择攀枝花、德阳、广元三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目前,各试点地区均制定了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实施细则。积极协调公安、卫计、财政、民政、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比对和入户采集等方式,完成参保信息比对649万人,清理系统内重复、错误数据十几万条,核查未参保人员26万人。同时,按照“省集中”模式研发“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实行系统和数据省级管理,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六是实行五险保费统征。2015年,我省着手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和稽核,明确社会保险费由一个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征收和稽核,实行“五个统一”(社会保险费统一登记申报、统一核定缴费、统一征收稽核、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目标考核)。省本级已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办理业务19268人次。全省8个市(州)已实现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其余13个市(州)出台了五险统征文件。此举有效提升了经办服务效率,解决了多头经办、重复稽核问题,减少了参保单位和个人办事成本,进一步方便群众。
七是加快服务下延进程。截止2015年底,我省开展延伸试点的乡镇(街道)已达4227个,占全省4764个乡镇(街道)的88.73%,部分地区还将业务延伸到行政村和社区,初步建立起社保业务跨区域协作办理机制,确保异地居住、频繁流动参保人员在乡镇(街道、社区)即可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查询等经办服务。
二、部门概况
省社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社保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924.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7.75万元,其他收入16.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1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3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全省基金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省本级预算管理系统专项工作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部分款项尚未支付,财政收回用款额度,结转下年按合同进度支付。
2015年省社保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924.6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77万元,结余分配0.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3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全省基金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省本级预算管理系统专项工作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部分款项尚未支付,财政收回用款额度,结转下年按合同进度支付。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社保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社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社保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38.2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社会保险系统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执行政策,提升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支出包括: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及经办;社会保险标准化及业务档案管理;全省参保业务数据清理;全省社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省本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及局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6.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保障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86.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住房补贴等支出,保障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4年决算数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8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8%,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全部为国内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4人,共计支出1.8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来川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兄弟省市来川考察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支出,共计1.8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1.27万元,用于保证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调研,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检查、督促,指导各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社保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4.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省社保局政府采购金额为582.89万元,其中:服务类485.84万元,货物类97.05万元。省社保局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四川省省本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升级改造、全省社保基金财务集中管理系统(二期)、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预算管理系统,上述项目均由厅局相关部门参与专家评审,报经局务会审定同意,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招标;二是购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以及家具等办公设备,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需求竞价,通过网上竞价后,与采购中标公司签订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省社保局2015年共有公务用车7辆,用于保障局机关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
2015年决算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