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增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化创业政策激励,营造更优创业发展生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和省残联决定,共同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发挥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由我厅牵头,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和省残联共同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本次大赛聚焦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旨在发掘更多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为创业项目搭建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供需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更大力度更强动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释放,持续擦亮“天府杯”创业大赛金字招牌。
二、大赛主题
创业天府 逐梦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一)指导单位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2.承办单位: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工作由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负责实施。
(四)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大赛秘书处邀请企业家、金融机构专业人士、社会创投人士、创业导师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对大赛组委会负责。
四、大赛内容
(一)举办创业大赛
按照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3个重点行业设置赛道,每个赛道设置“初创”、“成长”2个组别,共计6个竞赛组。
1.分组规则
(1)初创组:分为未登记注册的创意创业项目和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2022年9月30日及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
(2)成长组:登记注册时间超过1年但不满5年(2018年10月20日至2022年9月29日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
2.赛道设置
(1)“工业兴省 制造强省”赛道
参赛项目是现代工业项目,轻、重工业项目皆可报名参赛,包括且不限于食品、纺织、家具、造纸、印刷、日用化工、文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钢铁工业、冶金工业、机械、能源(电力、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学、材料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2)“乡村振兴 农业强省”赛道
参赛项目是现代特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乡村传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建筑业、乡村环保产业、乡村文化产业等,以及相关产业链范围。
(3)“两业融合 服务业强省”赛道
“两业融合”,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中指出,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服务业赋能融合计划,建设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参赛项目是现代服务业项目,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公共服务皆可报名参赛,包括且不限于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二)开展短视频评比
在赛事进程中同步开展短视频评比活动,设置“十佳创业故事”、“最美创业家乡”2个短视频评比项目。
1.十佳创业故事
各地组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创业企业或组织拍摄“十佳创业故事”主题短视频,宣传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发展故事等内容。由大赛承办单位在宣传渠道上设置专号进行全网宣传。根据视频所获点击量和点赞量进行评比,前十名获得“十佳创业故事”荣誉称号。
2.最美创业家乡
各地拍摄“最美创业家乡”主题短视频,宣传本地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和创业环境等亮点工作。由大赛承办单位在宣传渠道上设置专号进行全网宣传。根据视频所获点击量和点赞量进行评比,前十名获得“最美创业家乡”荣誉称号。
五、赛程安排
(一)启动与项目报送
1.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及大赛组织工作说明会
时间:10月上中旬
邀请大赛组委会领导和经办人员、媒体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召开大赛组织工作说明会,进行工作部署和现场答疑。
2.项目征集与资格审核
时间:9月27日-10月29日
报名方式:所有参赛项目统一通过大赛官网(www.sccyds.com.cn)或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由大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初审,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创促中心)复核,大赛秘书处确认后,通过官网等公布结果。
大赛资格查询: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等渠道查询审核结果。
(二)初赛
时间:10月30日-11月1日
省创促中心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线上评审。本轮每个赛道每个组别分别评出12个项目,共72个项目晋级复赛。晋级复赛名单由秘书处商各主办单位确定后,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三)复赛
时间:11月9日-10日
复赛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设置线上路演、评分两个环节。由创业者自行录制项目路演视频,并提交路演PPT;由省创促中心负责组织复赛评委,对复赛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本轮由72个项目参加复赛,每个赛道每个组别分别评出6个项目,共36个项目晋级总决赛。
(四)总决赛
1.赛前集训
时间: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邀请8名知名创业导师为36个项目进行为期2天的集训。
2.总决赛
时间: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成都大学大运会场馆
总决赛不设赛道,按照组别进行决赛,36个项目分别进行项目路演,经评委现场打分,结合市(州)代表、媒体记者和大众等群体投票结果,综合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24名。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人社部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大赛组委会领导、省级相关部门领导、国内知名创业导师等参加总决赛暨闭幕式、创业成果推介。
六、报名要求
(一)创业大赛
1.报名渠道:大赛报名官网,www.sccyds.com.cn;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
2.大赛面向已在我省行政区内开展创业活动的个人和团队;组委会拟邀请在重庆、云南、贵州和西藏4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开展创业活动的个人和团队参加大赛。
3.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赛事。同时满足多个报名条件的,限报一个组。
4.所有参赛项目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诚实守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5.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年满16周岁,且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6.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相应类别、组别的获奖项目不再重复参赛,视项目成长情况可参加不同组别、不同赛道的比赛。
7.参赛项目须符合单项赛事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二)短视频评比
1.短视频由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教育、退役军人、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审核后推荐参与评比。
2.短视频拍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表述真实精准,内容健康积极,无知识产权纠纷。
3.十佳创业故事充分体现创业奋斗历程、个人(或群体)发展经历,以及产品(服务)的亮点、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或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等内容;最美创业家乡要充分宣传本地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和创业环境等亮点工作。
七、奖励与支持
(一)比赛奖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颁发奖状、奖杯。十佳创业故事和最美创业家乡短视频评比前十名,分别授予“十佳创业故事”、“最美创业家乡”称号。
(二)大赛设特别贡献奖。对协助举办总决赛、闭幕式和创业成果推介的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授予特别贡献奖称号。
(三)提供孵化服务。晋级决赛的项目可按需入驻各地政府扶持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优质的创业服务。
(四)落实扶持政策。大赛启动后,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参加初赛的创业项目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扶持政策情况,以及创业服务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开启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参赛项目,按规定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按需求提供创业服务。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工作
1.经费保障。大赛组委会组织决赛、总决赛的宣传、评审等工作经费在省创促中心大赛项目经费中支出。
2.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创业者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3.协调组织。各地人社部门要统筹协调财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十佳创业故事”和“最美创业家乡”的视频拍摄工作。
(二)联系方式
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联系人:苏 诚
电 话:18802802083
附件:四川省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