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解决第八期政府购买服务券资金的请示
市政府:
2020年第七期政府购买服务劵,重点支持了171户中小微企业,为获得赠送服务券的企业提供了检验检测、管理咨询、知识产权、各类培训、财务审计、评估服务、体系认证、软件技术、质量溯源等方面的服务,参与企业涉及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油气化工、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纺织服装、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的欢迎。第七期政府购买服务券工作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通线上申报管理系统并结合现场对接服务等方式实施,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和随机抽查,认为此次服务券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开公平的原则,管理规范,服务券的发放也达到了“政府扶持放大,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覆盖广泛性,更好地发挥平台服务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中的作用,让更多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受益,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助推我市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拟发放2021年第八期政府购买服务券,每户企业最高补助12000元,用于购买管理咨询、审计评估、信息化建设、环境评价、检验检测、市场开拓、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服务,申请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180万元,用作2021年第八期政府购买服务券费用。第八期政府购买服务券工作委托遂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组织实施。
妥否,请批示。
附件:第八期政府购买服务券的使用方法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第八期政府购买服务券的使用方法
一、服务券以电子券方式发放。
二、服务劵的申请、管理在遂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遂企云网站(http://www.snsme.cn)上进行。
三、本服务劵仅限用于购买公共服务平台内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
四、企业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由企业在线上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五、企业可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服务项目,每个服务项目可使用的服务券金额不超过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金额的50%,每户企业最高补助12000元。企业所申请的补助项目,已获得同级财政如科技创新券等其他类似补助,不再重复补助。
六、服务完成,企业需在线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并持服务劵、合同、发票原件到服务中心进行付款审核。
七、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复核审定,符合要求的给予支付。
八、本期服务券仅限于2021年使用,有效使用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服务中心监督咨询电话:0825—5822228,582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