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规范》、《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科技厅开展了预算评审工作。为了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预算编报要求
(一)项目预算编制准备
1.项目预算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
2.结合项目任务,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研究周期、考核指标、参加人员、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具体研究任务等内容。
3.在编制项目预算书之前,应认真阅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 财政厅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5〕145号)、《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07〕192号)等有关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二)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报应当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目标相关性是指项目预算应与项目研究任务密切相关,预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政策相符性是指项目预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四川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预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经费等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经济合理性是指项目预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2.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研究任务,组织、协调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通过管理系统进行项目预算申报书的填报,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经费分解和安排理由。
3.项目预算是计划任务书的组成部分,应以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的任务为依据并与计划任务书的相关信息一致。
4.项目自筹经费预算填报,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指南》(川科发计〔2015〕9号)中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自筹经费的要求填报预算。
5.项目预算表应逐项填列,不得漏项。没有的项请划斜线(/)。
6.所有涉及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名称或承担单位名称的,均应填写全称。
7.项目预算应以人民币填报,以“万元”为单位。如涉及外币需按填报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8.项目预算由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两个部分组成,平衡公式为:
项目支出预算合计=项目收入预算合计。
9.项目预算支出内容名称应填写规范、前后统一,同一种设备、材料等支出内容不得使用不同名称。
二、项目预算编报程序
(一)预算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
(二)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与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联系,尽快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具体网上申报时间请关注科技厅网站通知。
2.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预算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50万以下的项目,按各项目主管处室通知要求办理;50万以上(含50万)的项目,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
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进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不需要各项目申报单位到现场答辩。
联系电话:
科技厅条财处 86676587、86677159
省信息所经费管理中心 86928798
附件:《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模版及具体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