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3〕336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3〕263号)要求,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现就做好我省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企业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4)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对属于工信部列出的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见附件2),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强化梯度培育。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成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复核评价工作
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别指导2020年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成都成高阀门有限公司、第五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眉山中车紧固件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批单项冠军产品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填报四川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初选推荐工作。我厅委托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开展评审、初核工作,省厅将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择优推荐。
(二)工作要求。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确保质量;对复核申请材料要认真组织初审。工作中,相关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见附件1)。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申请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3年11月1日前,确定推荐和参加复核的企业名单,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加盖公章的正式上报文件一式三份,另附WORD或WPS格式U盘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处(相关材料由四川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代收),逾期不再受理。
经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和复核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14楼,邮编:610000;
联系人:
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处 张钟月 028-86267136
四川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刘 薇 028-86981771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2023版)
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2023年)
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列表>>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