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公局函〔2017〕55号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2号)要求,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行政机构。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省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公务员局总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控制数3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1人,包括在职副厅级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10人;副处级干部9人;主任科员9人;副主任科员2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155.23万元,均属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77.26万元减少了122.03万元,减幅为9.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两年一次的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经费(为以前年度结转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155.23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600.2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1.96%;项目支出555.0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8.04%。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总支出1277.26万元减少122.03万元,减幅为9.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经费(为以前年度结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专项支出)555.02万元,比上年830.33万元减少275.31万元,减幅为33.16%。主要原因:减少了上年度结转安排的“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本支出)510.62万元,比上年支出374.79万元增加135.83万元,增幅为36.2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职工上年度绩效考核经费;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三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经费及职工调标增资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本支出)33.77万元,比上年支出25.41万元增加8.36万元,增幅为32.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进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二是提高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4.住房保障支出(基本支出)55.82万元,比上年支出46.73万元增加9.09万元,增幅为19.45%。主要原因:发放无房职工2016年度住房补贴。
(三)部门结转情况。
2016年省公务员局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6-2018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5〕74号)要求及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根据2016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了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的综合预算。
(1)编制质量
认真做好2016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准备工作。一是对单位及人员的基本信息、工资项目及数据进行全面的收集、清理、完善与审核。二是按照本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求,合理提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预算计划,向财政厅提交了本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文本和《2016-2018年省公务员局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报表》,编制完成2016年收支预算建议计划并报财政厅部门管理处。
一是严格执行收入预算编制口径,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做到了应编尽编,全部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管理,无一漏报。
二是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项目支出预算强化了“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
2016年度加大了对公务员履职能力的培训工作,包括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公务员脱贫攻坚能力提升的培训、公务员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认培训、省直机关公务员全员网络学习培训,开办了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
根据要求,省公务员局2016年按时完成了基础库、项目库的报送和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提交了部门预算草案,财政厅下达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数与我局上报预算数一致。
2.绩效目标填报
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填报中,较完整地编制了计划、依据、当年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预期要完成的绩效目标。在部门重点工作保障方面,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和量化,能较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
3.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
我局无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项目及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的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全年预算执行情况。
省公务员局公共财政预算在上半年部门预算考核中,执行进度较慢,中期评估后,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基本支出预算达到了均衡预算支出的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6月份4.87%、9月份39.80%,12月份73.67%。虽然是近几年来执行进度较差的一年,但严格执行了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节约了财政资金,保障了局机关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行政工作任务的园满完成,基本达到预定绩效目标。
省公务员局无省级财力专项预算下达;无中央专款分配。年底除注销的资金外,无财政资金结余。
2.中期评估情况。
2016年省公务员局中期评估无预算调整和取消的项目。
3.节能降耗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全局水、电、气、油的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统筹安排管理,全厅总用量分别为:7934吨、443475度、14211立方米、31585升;分别比上年下降3%、4.5%、2.2%、54%,较2015年决算支出有所降低,达到机关节能降耗要求。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省公务员局2016年年初预算批复公务接待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17%;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不足未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25%。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06万元,为年初预算20.4万元的24.8%,比上年支出13.17万元减少8.11万元,减幅为61.58%。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
2016年省公务员局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我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资产管理由人社厅统一安排专人负责,由专门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管理。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8.9万元,执行了预算的93.70%。中期无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实施计划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2.资产管理。
省公务员局已将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资产变动及时更新,按照“三定方案”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填报及时、规范;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提交了相应的分析报告。2016年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一致。
3.内控管理。
省公务员局执行了人社厅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为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工作,人社厅出台了本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印发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管理基本制度汇编》。2016年度制定并出台了人社厅《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在完成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确定2016年-2017年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是:全面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本年度省公务员局内控制度执行良好,未出现廉政风险和重大责任事故。
4.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财政厅批复的预、决算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6年3月9日我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2016年9月1日我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10月21日我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省公务员局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部门管理的专项预算均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6年7月省公务员局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报送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川公局函〔2016〕149号),并已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6.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省公务员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在财政支付系统平台接受财政厅和省人大的在线监督,无违规情况发生。
7.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省公务员局无政府性债务;无非税收入项目。
(四)整体绩效。
1.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6年省公务员局无重点项目。
2.部门职责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截止目前,除成都市正在贯彻实施外,全省20个市(州)均已全面完成首次职级晋升工作。稳步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梳理我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情况,推动试点有序扩大。积极做好分类改革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2)考试录用工作有序推进。2016年,我省共组织省考项目7项、国家项目3项。省考项目包括上半年四级联考,下半年市县乡三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选调生招考,“9+3”毕业生招考,“9+3”退役士兵招考,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等项目,计划考录公务员20150名,报名参考人数473703名,平均考录比23:1。国家项目包括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公安特殊专业人才招考和政法体改生招考,计划考录公务员(学员)576名。
(3)扎实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二是指导各单位规范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年对省政府部门2015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备案。
(4)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完成省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审核及报批工作。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向国务院扶贫办等18个中央国家机关评选推荐了表彰对象,37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表彰;全省共开展表彰活动38项,3159个集体、5390名个人受到表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完成了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有关工作,完成对省政府各部门2015年度公务员奖励实施方案审核工作,为被嘉奖和记三等功公务员发放了证书、奖章。
(5)扎实开展系列培训。实施公务员培训“四大工程”:实施公务员大讲堂工程,全年举办9期公务员大讲堂,培训学员5000余人。以“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实施网络全员培训工程,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了网络全员培训,截止目前,全省共10万余人通过四川人事人才网络平台参加了培训。实施初任培训工程,全年举办两期省政府部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工程,为“四大片区”举办了4期脱贫攻坚示范培训班,培训扶贫专干、乡镇长、第一书记等近600人;为甘孜、阿坝及凉山木里藏区举办了2期“富民安康”培训班,培训学员170人。此外,与省委组织部、四川行政学院共同编制实施了12期主体培训班调训计划。
(6)认真做好公务员监督惩戒和申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对全省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受处分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理。切实抓好公务员申诉工作。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审理委员会首席委员制度,受到了国公局培监司的肯定。依法处理成都、泸州公安系统共2件公务员再申诉案件。举办了1期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与申诉业务培训班,培训各市(州)和省政府部门业务骨干100余人。
(7)加强公务员管理基础建设。在省直机关开展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工作。举办了两期公务员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班。
3.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6年,我局注重抓好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和公务员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省人大人代工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和厅党组的领导下,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民生、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公务员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全年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5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5件全部满意。二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46件。与前几年信访内容相比,2016年信访件主要是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方面的内容,举报和诉求类信访件明显减少。三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政风行风建设和正风肃纪的工作要求,7月15日组织服务对象进行座谈,通报厅、局政风行风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逐一研究回复,受到服务对象肯定和好评,促进了系统政风行风满意度持续提升。结合开展对市(州)人社部门绩效考核,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以考核实绩为重点,着力发挥考核手段激发基层公务员管理部门创先争优积极性的作用。四是研究制定《省公务员局主要业务办事指南》,将行政权力清单、办事程序印发各市(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和省政府各部门,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现场评价结论:总体看,省公务员局2016年预算编制、报送及时合规、节能降耗效果较明显、内控制度建设较为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对照《2017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各项指标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3.76分。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2.会计核算欠规范。
3.资产信息系统未能及时更新。
4.在政府采购执行中,购置的设备实物及数量与预算编制的采购计划存在个别差异。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2.严格按照正确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科目、核算范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录入和更新购置的资产,使资产变动情况与上报数据一致。
4.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