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酒发函〔2017〕430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扩大“中国白酒金三角•四川”区域品牌影响力,推动四川省白酒企业“抱团”走出去拓展国内外市场,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名优白酒企业和白酒主产区企业组团参加今年9月由商务部、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以下简称“贵州酒博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在酒博会主展区搭建中国白酒金三角综合展馆,并在展会期间开展川酒品牌推广与文化交流活动。依据相关规定,我委将采用询价的招标方式来确定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执行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9月9日—12日
地 点:贵州省贵阳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4号馆
占地面积:四川展区共1350 M2 ,中国白酒金三角综合展区(12×15)180 M2,成都展区(9×15)135 M2、德阳展区(9×15)135 M2、泸州展区(12×27)324 M2,宜宾展区(15×21)315 M2(各市展区由各自负责设计装修,见展位分布图)。
(二)内容和要求。
中国白酒金三角综合展区将采用为开放式特装结构。布展以形象展示为主,布展要以我省“六朵金花”企业品牌、四川新生代新品实物展示、中国白酒金三角品牌建设、川酒文化宣传等。可通过文字、图片、影像、实物、光电等多种方式进行整体设计和布展。展馆结构上要有门头区,主要是对中国白酒金三角介绍和形象展示。以“绿色生活•健康白酒”为主题,通过介绍“中国白酒金三角”区域内的文化特色、生态情况、原料种植、生产工艺和四川“六朵金花”名酒精品,展显四川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体现我省白酒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合作发展的理念,实现对川酒品牌独特的地理环境、人文情怀、生产工艺、产品品质的深入理解和认知。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中国白酒金三角专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一个包,投标单位要按照项目内容要求完成中国白酒金三角综合展区的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依照采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搭建;承担展品安全和展馆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四、价格标的
预算金额:服务商报价,具体金额按项目实际实施方案执行(不含场地租金)。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二)具有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等专业机构服务的资格。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函、法人委托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相关设计及施工方面的资质证书;
2.项目设计方案效果图(三维与多方向视图)、主要设施构造、使用材料和安装技术要求,详细项目报价表(含设计、搭建、管理及管理费用);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正副本内容一致。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四)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1.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分别在正、副本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正、副本封面上须盖投标人鲜章。
(五)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密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鲜章。
七、服务要求
(一)付款:采购人支付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由中标人凭有效相关票据向采购人申请拨付,并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协助采购人申请相关财政资金补贴。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中所提到的有关活动内容及经费等,投标人不得向非项目有关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
(三)服务方案:参与投标的服务商应针对该项目特点,在投标文件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展场设计制作布展、展会期间展品介绍、川酒文化的宣传推广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场地安全应急等。
(四)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从专业和项目实际的角度出发编制投标文件,不得投机取巧的针对招标文件未能明确规定的内容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主要内容:
1.根据采购方认可的展位面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中国白酒金三角综合展区的整体设计,并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根据确认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文件组织施工,按期完成展馆施工搭建、验收和拆卸等工作。
3.负责展示期间企业展品,川酒品牌和酒文化的宣传介绍,并协助展品企业在本展馆内开展企业产品经贸以及文化推广活动。
(六)服务商中标后需针对项目组成由至少2人组成的专职人员从事展馆后期管理等工作。
(七)项目完成后,服务商需对在整个活动开展的媒体宣传报道进行收集并评估,并对采购方提交评估报告。
(八)投标服务单位须具有在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活动能力并具有成功经验及案例。
(九)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八、招标流程
(一)发布采购通知。由我委在网上发布项目服务询价采购的通知。
(二)报送材料。符合通知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询价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前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酒业发展处(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6号北楼308室)提交投标材料。
(三)标书评审。由我委相关处室人员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设计方案、搭建材料、工程安装和项目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讨论后决定中标服务商单位,整个评标过程将由纪检部门人员全程监督。
九、评标时间 待定
十、评标地点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号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6号)。
联系人:梅家茂 电话: 86267313 传真:86727960
邮箱:591242217@qq.com
附件:场馆总平面图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