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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04:41       关键字: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通知,     点击次数: 5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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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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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

    [db:副标题]

    各市(州)科技局(外专局),各外国人聘请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工作原则:通过网上受理、不见面办理,实现高效服务、平安办事、健康办事。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业务全流程网上审批,用人单位可在审批通过后自行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

    (二)已获批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但取消工作计划的外国人,可由用人单位在业务系统提出工作许可通知注销申请。

    (三)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在坚持原工作流程不变的基础上,可采取快递邮寄资料等方式受理许可申请,尽量减少现场办理。如必须赴现场办理的,请经办人自觉配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关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

    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一律采取不见面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上述业务时,无需到窗口核对材料原件。在业务系统中“其他附件”一栏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无固定格式模板,自行编写,可参考附件1),其中应包括申请编号、申请人信息、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等内容,承诺如实提交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办理注销业务,单位需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寄回各地受理点。

    办理转聘、延期、变更业务不需邮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已在系统提交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的,请拨打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咨询电话申请退回修改,上传《承诺书》后重新提交。

    待疫情防控稳定后,按照要求及时补交相关纸质材料。

    三、关于延长假期时间内工作证或者工作签证到期

    2020131日至22日期间工作许可证或者工作签证到期的,23日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此类情况需加急办理的,请尽快通过各地咨询电话申请,办理机构做好电话记录。

    四、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与外国人协商一致需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外国人无法在解除关系证明书上签字的,可提供双方邮件,或者提供解除关系证明书电子签,并加以情况说明,由申请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提出工作许可证注销业务申请。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将对不见面审批的业务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人单位应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核查工作。经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提供要件原件的,相关情况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列为失信单位,不再适用承诺审批。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取消行政决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程网上办理承诺书

    2.四川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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