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邀请及须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数:30万元内。
软件著作权:国产财务软件。
实施服务单位数:18个(编制人数共约700人)。
服务实施时间:2019年-2020年。
联系人及方式:张宗闯(电话:028-86750078),罗立群(电话:028-86110707)。
申请书送达地点及时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羊区陕西街54号);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8日。
二、 备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参与比选会
(一)备选供应商按要求按时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申请文件。
(二)申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9份。
(三)供应商的确定:按照参选单位报价及综合实力评价打分,得分最高的作为第三方购买服务商。
第二章 申请书的编制要求
一、申请书
(一)申请文件和与备选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除了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证书、专门术语、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外籍人士的签名和护照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
(二)除非另有规定,本备选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申请书的组成
申请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包括内容:
(1)备选供应商应该提交的资格要求、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
(2)报价。
(3)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2.技术部分包括内容
(1)备选供应商按照比选书要求做出的应答响应和满足。
(2)备选供应商按照比选书第四章、第六章项目要求及评审标准要求作出的证明和响应材料。
(3)备选供应商针对四川省人社厅新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采购方案。
3.申请书的份数、密封及规定
(1)申请书的正本一份、副本9份。副本可以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备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申请书封套外应写明:
①项目名称:
②供应商名称:
③时 间:2018年12月19日
(3)备选供应商申请书 “正本” 1份和 “副本”9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特殊图纸除外)。
(4)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可以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也可以分开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备选供应商单位章(公章或密封章)。
(5)如果申请书没有按照以上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的,其申请书将予以拒绝。
4.申请书的语言
均应使用中文。
5.货币
申请书应以人民币报价。
6.签字或盖章
(1)申请书所有要求备选供应商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备选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2)申请书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备选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签定合同和付款方式
双方自行约定,需签订财务数据保密协议。
第三章 邀请参加比选会的数量和方式
本次邀请的备选供应商方式:通过厅门户网站邀请,评选时满足3家即可开展评选会。
第四章 项目概述
一、项目总体要求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8〕21号》(财会〔2018〕21号)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开展“资产清查及期初数据整理,资产折旧及精细化核算,债权债务清理及核算,应收应付整理及权责核算,基建账并账,收付制和权责制同步并行记账,双基础下的财务报告编制及差异调节,持续发展要求的决算报表和财务综合报告自动编制”等具体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四川省人社厅及其下属18个单位的政府会计制度(包含账务、报表、出纳、资产等)进行集中购买实施服务,供应商提供实施服务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工作需全面达到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
二、实施服务采购内容
1.电算化实施
(1)电算化初始化。
(2)核算体系设计。
(3)过程监控规则设计。
(4)自动记账模板设计。
2.建立工作模板
(1)期初余额模板
(2)初始化设置模板
(3)应用模板
3.建立动态的日常服务工作机制
三、供应商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需要具有强大综合服务能力:本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所有预算单位都需要实行政府会计制度,需要满足双基础、双凭证、双报告核算要求,为四川省人社厅政府会计实施服务的供应商需要具有成都本地化的众多人才队伍,具有一定的软件二次开发能力,需承诺优秀的驻点实施服务人员,可以提供长期可持续的服务能力。
第五章 申请书的组成
一、商务部分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七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5.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七章);
6.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同时不能低于预算金额的70%;
9.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二、技术、服务部分
1. 备选供应商简介。
2.证明备选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可提供下列内容:
2.1项目服务内容;
2.2服务方案;
2.3与评审标准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不是原件请加盖公章(是原件的按照比选申请书要求格式提供)。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1.人社厅评审小组对各备选供应商的申请书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按相关规定,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二、评审原则及评审方法
1.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2.评审方法
本次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3.商务部分审查
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商务部分文件(备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报价进行审查。
4.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4.1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
4.2申请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4.3服务方案。
三、比选程序
只有通过商务审查的才能进行技术性审查,通过审查后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本项目评审结果的确定:按照参选单位报价及综合实力评价打分,得分最高的作为第三方购买服务商。
第七章 申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备选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除本章格式以外,备选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添加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
新政府会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参选价格最低的参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供应商的报价分为最高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选报价)×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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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内容20% |
2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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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履约能力20% |
20分 |
1.供应商具有专业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并且人数达到30人(含)以上的得4分,20人(含)-30人的得3分,20人以下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人员2018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服务人员能在两小时内响应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 3.在服务期限内有固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国内),1个得2分,最高10分。(提供证明材料加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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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保障体系10% |
10分 |
有省级主管部门驻场维护经验的一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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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服务方案10% |
10分 |
1.完全满足比选文件中对于实施服务方案要求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每有一项优于比选文件要求的得1分,最多得3分。 3、提供完整实施模版具体表格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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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训方案8% |
8分 |
1.供应商在培训方案中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在培训方案中有新旧制度衔接及实务处理的培训以及衔接相关模版的设计,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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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响应文件规范性2% |
2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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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授权声明: (备选供应商名称) (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四川省人社厅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备选供应商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 期: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我单位作为四川省人社厅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的为较大金额,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有规定的,依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在参加本次备选活动前一年内,没有因失信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备选供应商名称(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