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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2021-03-30 08:00:00 - 2021-05-10 16:00:00       发布日期:2021-03-30 04:00:08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80次    
    政策级别:   
    四川省
    归属部门:   
    科技
    支持方式:   
    简化审批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1-03-30 04:00:08
    行业类型:   
    机械制造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30日8:00至5月10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年4月30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受理。

    联系人:王先进 吴涛

    电 话:028-86730775 028-61999334

    邮 箱:190905702@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x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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