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1) 经信(133)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2)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48) 电子信息(459) 机械制造(455) 油气盐化工(446) 食品饮料(448) 医药卫生(403) 纺织服装(341) 建筑建材(350) 物流运输(293) 银行金融(281) 电力水利(354) 电子商务(276) 教育培训(270) 农林牧渔(384) 批发零售(273) 服务业(292) 其他(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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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3:53:23 阅读量(606)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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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3:53:16 阅读量(660)产业政策关于2020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20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将于2020年9月30日开始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申报推荐条件和程序参照2019年执行。申报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请于2020年10月1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22房间。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sckjt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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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3:53:08 阅读量(690)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川委发〔2018〕16号)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四川省服务业发展大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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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3:53:02 阅读量(711)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厅市(州)共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厅市(州)共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四川省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现将修订后的《厅市(州)共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厅市(州)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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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3:52:54 阅读量(779)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依托企业建设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托企业建设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将修订后的《依托企业建设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依托企业建设四川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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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3:52:46 阅读量(803)产业政策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38号)和《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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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10:59:47 阅读量(868)人才政策成都市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以按照《指导意见》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2018年拟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有人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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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09:32:01 阅读量(628)民营经济已结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的民营经济统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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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16:23:38 阅读量(972)人才政策毕业生档案托管办理指南事项名称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办理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受理单位遂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地点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46号基本流程1、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直接由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派回毕业生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2、往届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