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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5:24:37       关键字: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通知,     点击次数: 1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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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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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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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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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5: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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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九张清单”,更好地推进我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实施,省科技厅高新处将于近期开展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请各市(州)科技局通知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评估模式

    各项目在自评的基础上,科技厅采取组织专家集中评估、现场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

    二、评估依据及内容

    (一)评估依据。

    《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二)评估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取得的关键技术突破或进展情况;计划任务书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合同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

    三、评估材料

    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各参与单位的相关评估材料

    1.《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情况表》(每一个项目填写一张);

    2.国拨经费专账、自筹经费专账(必须提供)

    3.国拨经费外拨证明、国拨经费设备购置明细账及其中1份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复印件、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及记账凭证复印件各1份(有相关支出的须提供)

    四、时间安排

    请各市州科技局于1118日前,将中期评估材料汇总报送至科技厅高新处

    联 系 人:杨欣

    联系电话:028-86715358

        箱:57860449@QQ.COM

     

    附件:1.中期评估项目清单

          2.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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