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1〕19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推广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457号,见附件),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面向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三大领域开展“培育和推广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专项工作。由于近年来我省纺织行业发展势头较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初具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纺织服装行业创新发展,响应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推广专项工作,请各市(州)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服装、家纺及产业用终端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鉴于纺织产品开发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鼓励终端品牌企业与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等各产业环节的供应商进行联合申报。
(二)产品范围。时尚创意产品、非遗创新产品、智能科技产品、舒适功能产品、运动功能产品、医疗卫生用功能产品、易护理产品、安全防护产品、健康保健产品和生态环保产品等十大品类(具体产品考察要素和基本条件可登录http://topten.ctic.org.cn查询)。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陆“培育和推广2021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官网”(http://topten.ctic.org.cn)按要求进行申报。主办方将开展审查、现场验证、评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评选结果,并对获选产品及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从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秉承企业自愿原则,积极鼓励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加。有关行业协会要动员重点、优秀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6日。如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疑问,请咨询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培育和推广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琰010-85229785、陈佳010-85229347)。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推广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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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推广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