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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6:12:0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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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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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8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二级岗位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直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2018年申报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184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按《办法》第六条规定再次申报;超出管理期的原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的,可按《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申请核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推荐人选的公文。

      (二)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与本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经申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比照原件核实并加盖单位鲜章的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申报人员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18331日。

      (四)事业单位对申报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说明材料。

      (五)截至2018331日,申报人员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核准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层次专家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认真组织申报人员对照《办法》规定的有效条件,如实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及成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的基础上,完善单位推荐、审核意见等形式要件,如实、逐级推荐。聘期考核或2018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在2018430日聘期将满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未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或重新申报后未被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所在单位应按《办法》和相关规定,推进能上能下,组织这类人员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从201851日起不再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遇。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受理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420日(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受理: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二巷18

      联 系 人:陈     

      联系电话:02881471659   86957399

      四川专家服务工作群:115960096

     

      附件: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39

    申报附件(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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