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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14年拟调整的保留表彰项目和拟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2 17:36:44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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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12 17:36:4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现将四川省2014年拟调整的保留表彰项目和拟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28日至6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86619539(兼传真)

    电子邮箱:695993276@qq.com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四川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邮编:610015

     

    附件:四川省2014年拟调整的保留表彰项目和拟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

     

     

     

    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7

     

     

    附件

    四川省2014年拟调整的保留表彰项目和

    拟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

     

    一、拟调整的表彰保留项目2

    (一)党群系统1

    “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更名为四川省信访和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信访局申报)。

    (二)行政系统1

    “四川省招商引资系统先进集体”更名为“四川省投资促进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承办单位由原省招商引资局调整为省投资促进局(省投资促进局申报)。

    二、拟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18

    (一)以省政府名义表彰2(需报国务院审批)

    1.四川省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文化厅申报);

    2.四川质量奖(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以上2个项目如国务院未批准,则分别以文化厅和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开展。

    (三)以省直部门名义表彰16

    1.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省委宣传部申报);

    2.四川省对口援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统战部申报合并设立);

    3.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委统战部申报);

    4.四川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妇联申报);

    5.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四川省委申报);

    6.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四川省委申报);

    7.四川省“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

    8.四川省特级教师(教育厅申报);

    9.四川省防灾减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民政厅申报);

    10.四川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民政厅申报);

    11.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水利厅申报);

    12.四川省林业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林业厅申报);

    13.四川文华奖(艺术类剧目奖和单项奖)(文化厅申报);

    14.四川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卫生厅申报);

    15.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申报);

    16.四川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统计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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