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2022年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工业稳增长,实现2022年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安排春节加班。在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300万元,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规上工业企业保持生产稳定性,在春节期间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对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6日(正月初六)〕用电量达到2万千瓦时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春节期间所交电费的5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实施工业企业升规入统激励。鼓励现有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新建项目加快投产达效,对在2022年一季度顺利升规入统并贡献产值的,除符合条件享受升规相关专项奖励政策外,在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再给予5万元/户的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正向激励。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作出较大贡献的县(市、区)、市直园区,在省下达工业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
四、促进企业节后加快复工复产。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组织力量调查摸底辖区内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生产安排和复工复产计划,科学引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放假时间,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设备检修维护、原材料采购等工作,为节后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春节后,要加大企业开工情况调度力度,强化服务保障,对已复工的企业采取措施促进产能恢复;对尚未复工的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复工面临的困难问题,帮助其尽快开工复产达效。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2月7日(正月初七)前复工复产率达到80%以上、2月15日(元宵节)前复工复产率达到95%。
五、推进重点项目投产达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加快实施市级以上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将在建未竣工、竣工未投产、投产未达产项目作为重点,分类建立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早开工、在建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早日达效。
六、守好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底线。坚持“戴好口罩抓发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同时,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