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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3 04:40:1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617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1-07-03 04:40:12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23届工博会)将于2021914日至918日在上海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工业决策部署,加快提升5+1现代工业体系能级,推动四川制造优势企业与国内外领先企业交流合作,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概况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自1999年至今连续举办22届,是经国务院批准唯一具有评奖功能的大型工业博览会。第23届工博会以智能、互联赋能产业新发展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约28万平方米,预计将有超过2600家展商参展,逾17万中外专业观众参观。现场设置9大专业展,分别是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展(工业互联网展)能源技术与设备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展、机器人展、科技创新展新材料产业展届时还将有数10场高质量的高峰论坛及活动同期举行。


    二、参展企业条件及范围


    (一)参展条件。


    1.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2.参展产品(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需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良好的的示范应用效果。


    (二)参展范围。


    包括且不限于: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新材料等产业。


    具体流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填报《23届工博会参展报名表》(附件2),对企业及产品(项目)审查核实合格后,汇总报名情况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上报


    (二)经济和信息化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和产品(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及产品(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参展企业情况和展会专业馆设置布局,与展会承办单位对接确认企业展示位置。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征集流程,于202179日前将报名材料发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人:对外经济合作处朱磊


    联系电话:028-86265844


       箱:332968209@qq.com


    附件:1.23届工博会展区分布图

          2.23届工博会参展报名表


          3.报名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630

    附件:1.23届工博会展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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