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的基本职能:依据《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民生任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失业保险管理,并负责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具体有:参与就业、培训、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制定,并负责落实各项就业和失业保险政策;组织各地开展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负责灵活就业、社区就业工作;组织各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开展区域劳务合作;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全省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放和审计、稽核,具体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汇总发布全省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失业动态监测。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省就业服务系统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担当作为,全面完成了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6.9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4.01%、为10年来最低点,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1.聚力攻坚,就业扶贫实现再战再胜。始终坚持把就业扶贫作为全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念兹在兹、唯此为大,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一步一个脚印地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在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与“六有”大数据平台比对复核的基础上,摸清了2017年计划退出的3700个贫困村和45个深度贫困县的劳动力底数。稳步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创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594个、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100个、扶贫车间743个。全面落实就业扶贫九条措施,全年共培训贫困劳动力18.4万人、转移就业85.2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突出重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取得新进展。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组织开展公共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指导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8.6%。
3.构筑平台,创业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成功举办四川省第一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在全省首次打破户籍、地域、年龄等限制,分大学生创业组、返乡下乡创业组和创业创富组展开项目角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人社部、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28亿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7700余人,带动就业2.6万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推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全年共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63场,开展创业培训21场,孵化项目221个,中心的示范、引领和集聚效应日益凸显。
4.先行先试,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进展顺利。落实厅党组“一号工程”、“头等大事”部署,依托省级集中应用平台,在乐山市开展全省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梳理全省就业创业服务事项74项,形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采用云技术、大数据、电子档案等现代信息手段,对全省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打造人力资源市场数字化大厅,为群众提供多功能、全天候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梳理502个业务经办风险点,建立全程可溯的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大数据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实行“一窗受理、全市通办”的综合柜员制,推出“24小时不打烊”的就业创业自助服务,实现“城内十分钟、乡村半小时”的服务网点扁平化布局。
5.夯实基础,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纵深推进。举办四川省首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通过市(州)初赛、省级决赛选拔出来的选手,囊获了全国总决赛所有竞赛项目的第一名,我省获优秀组织奖,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组织开展全省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培训行为,提升了培训质效。大力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和民族地区群众就业培训行动,全年共组织36.6万人参加技能培训,训后就业21.4万人;组织10.7万人参加创业培训,训后创业3.9万人。
6.强化内控,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调标政策,全年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11.2亿元,惠及企业2.2万户、职工361.1万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22.1万元,惠及职工4340人;为39.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6.1亿元,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9.8亿元,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
二、部门概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549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7.97万元,占99.99%;经营收入0.01万元、其他收入0.58万元,占0.0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799.17万元,下降12.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省双创中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完毕,财政未再投入资金进行采购。
2017年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73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04万元,占25.84%;项目支出4254.30万元,占74.15%;经营支出0.13万元、占0.01%。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22.86万元,下降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省双创中心政府采购资金用于支付新增场地装修、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系统集成等项目尾款,支付后的余额由财政年底收回。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为5736.3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60.99万元,减少8.9%。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5736.3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60.99万元,减少8.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87万元,减少0.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6.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占0.07%;教育支出75.33万元,占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8.72万元,占94.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78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162.51万元,占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33万元,完成预算92.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调整、合并部分培训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02.07万元,完成预算的88.25%,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节约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17.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85%,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按程序转入2018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1%。主要原因为有退休人员死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1.52%,主要原因是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工程、信息化集成实施、家具购置等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完尾款后,剩余资金不再使用,年底由财政统一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8.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出148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2万元,完成预算的6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7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43.5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08万元,增长27.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增加0.9万元,增长1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万元,增长104.42%。主要原因是我局公车因车况问题,加大了维修费用的开支,随着扶贫、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各市(州)及兄弟省份来我局交流学习讨论次数增加,加大了公务接待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1万元,占7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24.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1万元。其中: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应急、机要、保密、安全、维稳等工作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9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我局公车因车况问题,加大了维修费用的开支。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59人(次),共计支出2.31万元,具体接待内容包括商洽就业创业事宜、开展课题研究调研、学习就业扶贫工作经验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8万元,增长104.42%。主要原因是随着扶贫、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各市(州)及兄弟省份来我局交流学习讨论次数增加,加大了公务接待的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59万元,比2016年增长6.17万元,增长3.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服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办公家具购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4个,涉及财政资金4254.6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0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在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主要是存在上半年执行较慢、下半年较为集中的现象,这与我省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进度密切相关,一般是待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后,我省才开始布置全省就业服务工作,上半年业务专项工作较少,从而导致资金执行较慢,难以达到时间过半,资金支出过半的预算执行要求;二是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急需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能建设;三是还需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宣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省财政厅设立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考虑我省各行业实际情况,对各行业执行进度量化指标采取相应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强对预算绩效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省财政厅应适时举办布置会和总结经验交流会,指导各省级部门更加精准的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应加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和细则,加大建立本部门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四是应组织各省级部门到绩效评价开展工作效果较好的省份进行专题调研,以便进一步提升我省绩效评价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4.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1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5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质量指标 |
5 |
数量指标 |
5 |
||
时效指标 |
5 |
||
社会效益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7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四川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主要是存在上半年执行较慢、下半年较为集中的现象,二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时间较为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中心全年业务量执行进度,二是加大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时间的控制。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对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0.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办公性支出预算不够细化,二是缺乏对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的长期规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办公性支出的预算细化,二是邀请专家团队结合双创中心自身特点,制定长期规划可行性方案。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2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4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7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不适用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8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0.5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