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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申报2019年度航空及燃气轮机、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35:34       关键字:申报,2019,年度,航空,燃气轮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通知,     点击次数: 4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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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4: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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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申报2019年度航空及燃气轮机、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我省拟于十三五期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聚焦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开发一批创新产品,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现补充申报2019年度四川省航空及燃气轮机、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重大科技专项部分项目(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

    (二)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同时在线打印纸质件线下报送。

    (三)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航空及燃气轮机专项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和产业化能力、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必须有能力组织专家团队完成该课题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同一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课题如为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等。

    (四)申报课题自筹资金比例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申报单位需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企业牵头申报,需提供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银行贷款授信材料之一),作为课题申报书附件材料网上申报时上传。

    (五)纳入省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六)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专项的示范项目,要求与区县级以上的重点工程发展相结合,须提供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重点工程立项文件(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专项适用)。

    (七)申报课题应严格按上述申报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并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所有申报课题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三、课题负责人要求

    (一)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执行期或到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本重大科技专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和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本批课题。

    (三)申报课题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四、经费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五、申报流程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课题负责人填报。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和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单位申报截止日前进行课题申报的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申报单位认真审核课题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一式4份(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报送至推荐单位(指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经科技厅核准推荐权限的单位)。

    (四)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课题的汇总、审核,出具推荐函。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并将课题申报推荐函(盖章)和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一式3份,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六、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917—201810824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2018109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纸质申报书报送至科技厅,截止时间:20181011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506室。

    八、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指南和课题申报咨询。

    航空及燃气轮机专项:

           电话:028-86715358

    丁昭洋     电话:028-86723655

    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专项:

          电话:028-86673709

    聂富育    电话:028-86674945

    (二)课题申报流程咨询。

    杨丽平      电话:028-8666346986717820

             电话:02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

             电话:028-86726087

            电话:028-85249950

     

    附件:1. 航空及燃气轮机专项补充申报指南

                      2. 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专项补充申报指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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