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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5:23:19       关键字: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通知,     点击次数: 2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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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5: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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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6318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科技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是以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省属和市州所属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二)调查内容

    主要为调查财政投入形成大科学装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信息、生物种质资源库(馆、园、圃、场)等各类科技资源的状况,具体内容见附件。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调查标准时点为20151231日;时期资料是2015年度。本次调查在上一年度上报数据的基础上,重点调查新增科学仪器设施等科技资源的情况以及存量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资源在2015年度的运行服务情况。

    二、调查分工

    省科技厅(条财处)牵头,联合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开展人员培训,进行数据采集汇总并提交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基层单位通过“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http://zydc.sc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已参加调查的单位继续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并按照流程进行数据更新;新纳入调查范围的单位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另发。

    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数据审核;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单位数据的审核。

    三、进度安排

    (一)数据填报阶段(1111日—1210日):各单位组织人员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审核。

    (二)数据审核阶段(1211日—1231日):省级部门或市(州)科技局进行数据审核并报送省科技厅。完成网络报送后,各调查单位打印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信息汇总表(附件11)并加盖公章,材料受理单位为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截止时间为20161231日。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和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安排,确保2016年度科技资源调查数据填报的时效性以及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科技资源调查数据是开展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等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请按时上报数据,以免影响本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王智勇  省科技信息所     028-86623342

    秦建军  省科技信息所     028-86613386

    柳戌昊  省科技信息所     028-86781429

        省科技厅条财处   028-86726601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和协调安排,建立相对稳定的调查工作队伍,切实抓好数据质量,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国家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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