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
2017年9月8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78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必须紧扣“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和“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2017年度申报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栏)。
(二)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国科发资〔2017〕278号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见附件)报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并于10月25日17: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网上填报。
(四)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政府间专项工作组,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98010。
请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二、科技厅联系方式
计划处联系人:屈 智,电话028-86671416
杜建宏,电话028-86661592
国合处联系人:林 曦 电话028-86669687
附件:申报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