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函
辖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用工、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要求,深入推进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按照《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高级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9〕113号)要求,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向主要经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经认定后,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申报初级的,由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认定,申报中级、高级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对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本企业职工培训和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可优先纳入定点培训机构。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县(市、区)辖区内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认定。
三、落实培训补贴。定点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本企业和同行业小微企业员工可按程序申领培训补贴(补贴标准见附件)。
四、未取得定点资格的企业可向当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培训需求,通过订单制、项目制培训予以满足。
五、此项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科唐季越,电话:0825-5801813
资料报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吕安菊,电话:0825-2238368
地址: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附件:遂宁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
遂宁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证书种类和等级 | 补贴标准 |
初级(含劳务品牌培训) | 1500元/人 |
中级(含劳务品牌培训) | 2000元/人 |
高级(含劳务品牌培训) | 3000元/人 |
技师(含劳务品牌培训) | 甲类6000元/人、乙类4000元/人 |
高级技师 | 甲类7000元/人、乙类5000元/人 |
专项能力证书 | 1200元/人 |
培训合格证 | 1500元/人 |
新型学徒制培训初级 | 4000元/人*年 |
新型学徒制培训中级 | 5000元/人*年 |
新型学徒制培训高级 | 6000元/人*年 |
创业培训(含返创培训) | 1200元/人 |
附件下载: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