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大学科技园:
为推动我省大学科技园持续建设和良性发展,加强我省大学科技园动态管理,省科技厅高新处、教育厅科技处决定组织开展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复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此次复核评估工作主要依据《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省科技厅、教育厅和大学科技园联盟所掌握的各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营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二、组织实施
1.省科技厅高新处、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科技园复核评估工作;
2.具体的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基础条件复核评价,根据各大学科技园上报的有关评价资料和数据,复核其是否具备《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第二阶段为现场考评,对各大学科技园运行现状及发展绩效进行评价。
三、材料报送
请各大学科技园于2018年12月29日前(以收到文件或材料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纸质材料贰份,电子文档(邮件)一份)报送联盟办公室。
(一)自查报告
1.围绕新时期大学科技园功能定位和《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评价指标体系》中6个一级指标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发展成效。
2.省科技厅、教育厅立项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专项资金的到位凭证及资金使用情况。
(二)附件材料
1.大学科技园基本信息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
2.大学科技园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园区有关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4.大学科技园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和孵化场地的有效证明(如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5.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所有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依托高校支持科技园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复印件(如学校校务会或常委会文件、会议纪要以及提供政策、资金等);
7.依托驻地政府(部门)支持科技园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复印件;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要求
1.各大学科技园及其依托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评估工作,对照《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评价指标体系》查找不足、说明情况,认真总结其建设运营情况。
2.省科技厅、教育厅将复核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各省级大学科技园。对自查和复核评估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省科技厅、教育厅将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对其提出整改要求。
3.各大学科技园根据评价工作安排,认真准备材料,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此次复核评价材料的数据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忠(028-85400470,)雷香(028-85408236)
邮箱:282346846@qq.com
附件:1.《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评价指标体系》
2.大学科技园基本信息表
3.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