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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入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0 04:40:09       关键字:     点击次数: 677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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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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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2-07-20 04:40:09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深入推进《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有关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节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钢铁、火电、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2022年,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钢铁、火电、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省级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100%(附件1),创建一批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确保节水工作有效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节水管理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二)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向先进水平对标达标。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取(用)水定额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实施内部节水评价。向节水标杆指标进行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加强用水管网(设备)建设,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依据《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配备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节水统计制度。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

    (四)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推进节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积极研发或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五)加强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零”排放。加强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废水回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积极努力推进废水“零”排放。

    (六)提高节水意识,开展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园区)申报。纳入国、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企业、园区严格按照节水型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和评价指标(附件2-1、2-2、2-3、3-1、3-2、3-3)编写节水型企业、工业园区申请报告(附件4、5),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进行申报。鼓励名录以外企业、园区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

    (二)市(州)初审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水利(水务)局组织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创建情况,联合出具推荐意见,并于9月30日前将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省级评审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组织专家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核验,评选出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按程序予以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水利厅统筹协调推进节水型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水利(水务)局等市(州)级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市(州)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2022年,各地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钢铁、火电、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省级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须达到100%,并纳入2022年度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强化协调配合。水利(水务)部门明确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水利(水务)局对名录进一步梳理,形成本地区钢铁、火电、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名单,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全覆盖,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高耗水行业企业名单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有关行业协会、节水专业院所应加强对工业企业、园区节约用水和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节水教育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 李 鹏 028-86268630

            水利厅(省节水办)  李永丽 028-86941726

    附件:1.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1.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

          2-2.节水型企业技术指标及要求

          2-3.节水型企业管理评价要求

          3-1.节水型工业园区管理指标评价表

          3-2.节水型工业园区技术指标评价表

          3-3.节水型工业园区鼓励性指标评价表

          4.四川省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5.四川省节水型工业园区申报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7月4日

    附件列表>>

    关于深入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
    关于深入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2.doc
    关于深入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3.doc
    关于深入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4.doc
    关于深入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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