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院校机构”)安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政治责任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要着力强化属地内院校机构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防止松劲心态和侥幸心理,始终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紧逼薄弱环节,抓好问题整改,做实做细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增强防控力度,守住安全底线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严格执行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指导属地内院校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提前制定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校开学的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督促属地内院校机构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教学场所、办公场地、实训设备设施、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门管理,切实管好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始终重视人、物、环境同防,主动防范疫情通过物品输入校园的风险。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保巡逻,预防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院校机构安全排查。指导属地内院校机构利用假期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训室、危化品仓库等易燃易爆重点区域的清查和翻修整改。加强对电气线路铺设、老化管线及各类电器设备状况的摸排和检修。加强对院校机构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常闭式防火门、灭火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确保院校机构建筑消防安全达标。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四)加强师生安全管理。一是要正面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对待疫情防控,理性认知近期国内部分省市出现的本土病例,面对本土病例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疫情处置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治措施。二是督促广大师生和学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倡导低风险地区师生合理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外出旅行和探亲访友,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等重点人群做好防控监测。三是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报告制度
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对所属院校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疫情防控与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与防控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院校机构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各院校机构如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处置隔离等防控工作,并报主办单位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时所在市(州)人社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救治、隔离、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上报省厅。
联系人及电话:游洋,028-86113498(传真)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