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统筹做好我省2022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确保全年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就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省级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中央驻川单位、大型企业等。
(二)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等国家战略需要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当具有与所申报竞赛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专家队伍、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等条件,原则上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
(四)支持各申报单位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规程和办赛形式,设置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项目。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省级竞赛时,应提供书面及电子版申报函(附件1)及其附件。初次申报举办省级竞赛的,应一并提供竞赛项目背景情况和可行性调查分析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综合择优确定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分为省级一类竞赛和省级二类竞赛。省级一类竞赛为跨行业(系统)、跨地区竞赛,省级二类竞赛为单一行业(系统)竞赛。
(二)同一申报部门(单位)应统筹本行业(系统)内竞赛项目,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原则上同一申报部门(单位)统筹申报一个比赛,可在比赛中设置多个赛项。多部门(单位)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由牵头主办部门(单位)负责申报,在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的同时应提交一份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协商一致联合办赛的情况说明。
(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2022年5月13日前寄送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纳入省级竞赛计划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已列入2021年度竞赛计划因疫情原因未开展或未完成的赛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安排,不再重复申报。
(二)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应当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申报单位应落实经费保障,办赛经费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单位筹措、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保障。纳入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省级一类竞赛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经费补助。
(三)在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选手,可按规定申请晋升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参评有关人才项目和评选表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 敏 028-86110567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何永红 刘 怡 028-86136733
邮 箱:jnjs_sc@163.com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东二巷18号
附件:1.申报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