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拟对《四川省社会保险系统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项目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任务
通过比选选定《四川省社会保险系统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项目服务提供方。
(二)项目要求
调查各级社会保险窗口服务场所、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掌握全省社会保险系统窗口行风情况。
(三)项目成果要求
对调查数据及有关记录进行分析汇总,撰写调查报告(包括调查的基本情况、主要结果、情况分析、评价意见、建议等内容,并对全省社会保险部门评价得分进行排位和数据分析说明)。
(四)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首付90%,最终成果通过审查验收后10日内付清尾款。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统计调查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团队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提交资料要求
(一)资格要求及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调查方案及报价(课题研究项目方案及项目报价);
6.其它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资料规范装订。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比选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将报价和详细方案单独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并将上述密封好的文件连同目录进行总体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三) 资料需求标准。具备参加比选资格的单位按照要求制作比选文件,须提交正本一套,副本两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四、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四川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报名。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10月2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比选。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参加比选。
(四)评审小组评审。省社保局组建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资质、参选报价、设计方案、参选人实力、项目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方面综合评审,讨论后决定中选单位。
(五)结果通知。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单位。
五、评分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20% |
20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参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选报价)×价格分值×100%。供应商不得无偿或低于成本报价。 2.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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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能力25% |
25 |
1.项目负责人为本机构正式人员,具有类似满意度调查业绩经验且具有中级统计师或以上证书的,得5分,此项最高得分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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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为本机构正式人员,具有调查行业从业年限在8年及以上的,得5分;从业年限在5年-8年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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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团队具有从事调查分析相关能力,以项目人员数量、职称、工作年限综合计分,第1名得5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及以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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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设备评价:参选人建有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访问座席数量在100以上的,得5分;80-100的得3分;60-80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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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设备评价:有正版专业统计分析软件(SPSS或SAS等)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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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制度20% |
20 |
1.具有对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设置描述得3分;人员设置完善、合理,有详细的职责分工加2分;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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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得3分;制度合理、完整,奖惩制度、考核办法符合行业特征加2分;没有制度描述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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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对本项目调查人员的培训计划简单描述得3分;调查人员培训计划详细完善,培训目标明确加2分;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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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得3分;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控措施条款清晰、高效,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描述加2分;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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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业绩20% |
28分 |
2016年以来每具备一个类似满意度测评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20分。 2016年以来每具备一个人社系统的类似满意度测评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提供付款凭证,若分次付款的提供一次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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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密工作5% |
5分 |
根据参选人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方案(包含5项要素:保密工作目标;保密措施内容;保密措施步骤;保密措施安排;保密协议)进行综合比较评审; 参选人提供的保密工作方案完全满足基本要求且切实可行得5分;实施方案的5项要素中每有一项要素不完善、操作性低扣1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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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参选文件2% |
2分 |
参选资料不规范、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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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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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25日9:30分。
(二)地点:社保大厦6楼会议室。
备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比选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和详细方案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递交。
4.比选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或公司)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将通过四川人社厅政务网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月城街2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传真:028-86639037
注: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19.74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