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遂府办函〔202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的十三条措施》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遂宁市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的十三条措施》全文如下。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遂府办函〔202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的十三条措施》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遂宁市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的十三条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推进电商创新创业便利化、制度化改革,持续优化电商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川办发〔2019〕72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登记审批服务流程 (一)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方式。全面提升电商经营者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简化登记流程,放宽经营场所登记,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最多跑一次”等登记便利化改革措施,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到2020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按照国务院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二)推行“一表通办”审批流程。优化整合申请要件及办理流程等,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审批流程,统一梳理电商企业从工商注册到开始经营全流程的审批事项。简化网络化经营、软件企业认定等许可证的申办及年检。实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证”全链条“索引式”办事服务模式。 (三)创新“互联网+”服务体系。贯彻执行省税务局制定的纳税人“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按照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建设全税种电子税务局,推行电子退库。推广应用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多渠道智能化缴税平台。 二、促进电商物流集聚发展 (四)推进“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区建设。以遂宁高新区电商产业基地为载体,依托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品牌,完善园区基础服务和信息平台功能,支持园区引入知名电商企业、电商专业服务商、品牌快递企业、冷链物流服务商等。鼓励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集自动化设备、系统集成软件和专业运营团队等为一体的仓配一体化项目,提升电子商务后端仓储与配送能力,解决电子商务企业集货、分拣、配货、包装和配送问题。发挥交通区位优势,打造区域快递物流核心枢纽。 (五)优化完善快递物流基础配套支撑体系。整合邮政快递要素资源,强化县域快件集散处理中心、自动化立体仓库、配送中心以及基层站点建设,形成重点突出、功能齐全、分布广泛、满足需求的电商快递物流协同网络,共建共享快递末端网点,提供集约化配送,提高快递配送时效和服务质量。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打造,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物流配送渠道,构建城乡一体化快递物流配送网络。支持快递企业同仓共配,使用智能化分拣操作系统自动分拣快件,提高快递分拣运行效率。 (六)推进电子商务广泛应用。支持实体龙头企业发展垂直自营电商平台,支持传统制造企业通过电商实现产供销一体化,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拓展发展空间。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借助地方特色馆或自建平台开展网上营销。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区域特色网上商城,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七)加快发展智慧物流。以重点物流企业为示范,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物流作业信息管理系统和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信息采集的自动化和数据的深度挖掘应用。推进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重点物流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云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采集交通、气象等信息,实现供应商、配送车辆、配送网点、客户等各环节信息的精准对接和资源的高效调配。鼓励发展智能邮政信包箱、社区自提柜、代收服务点等配送新模式,解决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八)有效提升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运营能力。抓好射洪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项目,优化完善项目载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引领发展。充分整合多部门系统内部建设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坚持共建共享,实现渠道复用,扩大服务区域,提升服务功能。支持农村快递网点整合,组建快递超市,开展多站合一、联收联投,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快递进村进厂,为农产品、工业品上行出港提供寄递服务。充分发挥多部门在政策、人才、物流、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农村电商服务网点经济社会效益。 三、推动区域协同开放发展 (九)加快区域协同创新。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电商协同发展生态机制。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加快融入“一带一路”电商城市合作伙伴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遂宁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十)促进数字新业态开放发展。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大力推广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重点推进“遂宁造”“遂宁鲜”等优势行业跨界融合融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链数字化、云端化、智能化的领军平台。加快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新场景应用示范,发展数字商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打造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的数字商务企业。 四、强化要素保障 (十一)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强化市场化运作,鼓励市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电商营商发展。深化财政金融互动,通过奖补、风险分担、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电商运营商与市外产业基金、风投机构等金融创新机构实施精准对接。统筹各级财力,对各级确定的相关重点产业给予支持。 (十二)构建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完善“政产学研用”人才互通机制,鼓励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开展电商创新创业,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电商企业人才支撑力度,挖掘和培育县域电商骨干人才,对符合要求的高层次电商人才,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住房、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十三)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强上游电商等平台与快递数据共享管理,探索“互联网+”监管创新,加强跨部门资源共享。构建以信用归集为基础、信息公示为手段、失信惩戒为重点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推动精准监管、协同监管。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等信用服务,充分利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行为列入不良记录,提升电商主体的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网络传销、违规促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