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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专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1-12-21 04:40:39       关键字:     点击次数: 3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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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 0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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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经信财资函〔2021950


    财政厅:


    按照你厅《关于印送2021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和做好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的函》(川财绩函〔20217号),我厅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逐项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结果应用。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问题。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组织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及方法应用指引》,并印发2022年预算编制要点提示》,明确要求所有项目均需在项目库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绩效目标,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必须详细反映相应的工作任务、经费预算测算过程、达成的效果等,要求各单位在设定2022年绩效目标时,务必准确,避免设定不合理。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项目实际管理者的主体作用按照谁申请预算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督促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和项目实际,合理设定和编制绩效目标。同时,加强对厅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修改,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


    (二)关于部分绩效目标未按计划完成问题。


    一是组织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编制方法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绩效运行自行监控对年初预算编制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排查,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因素等造成绩效目标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对10个部门预算项目、1个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及时进行纠偏处理,同时向财政提出调整取消预算129.12万元。


    (三)关于预算动态调整不够充分问题。


    按照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管理健全存量资金动态清缴机制的通知》(川财预202147),我厅从8月起,按月对预算指标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及时向财政厅报送清理情况,并申请预算结余指标追减或调整。截至20211215,我厅已5次向财政厅报送预算追减申请文件,申请追减金额1671.79万元,财政厅已批复并追减824.36万元(近期已第5次向财政厅报送追减申请,财政厅暂未批复)。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预算执行动态清理和调整,避免预算动态调整不够充分的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预算执行进度慢问题。


    一是认真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原因针对生均拨款高校政府采购项目较多、采购时间滞后等因素造成部门整体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出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入手,对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规范按月通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特别是高等院校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执行,避免序时进度较低、大量预算资金滚存到年底形成突击花钱的情况定期开展经费分析,查找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和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督导。


    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问题。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问题,我厅从专项资金申报、评审、验收、事后监督等环节入手,结合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各环节短板漏洞,从制度上优化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一是20207月,制定出台《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各级监管行为。目前我厅正在拟制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工作各项程序。二是结合全省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组织各级经信主管部门紧盯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八个方面问题,对2018-2020工业发展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台账,督促各市加大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和拨付资金南充市嘉陵区等切块资金拨付滞后问题,我厅结合系统治理工作,专题督促相关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快整改,目前专项资金已按工程进度拨付。三是20218月,会同财政厅出台《产业类专项资金投入产出绩效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拨付原则上由市县财政和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督促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梳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切块资金分配管理程序、项目资金拨付时限、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制度进行优化完善,目前各市(州)结合实际已出台相关制度40个。


    (二)关于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较多,资金效益难以集中体现问题。


    近年来,我厅持续优化项目安排,创新项目支持方式,努力解决安排项目小、散问题,近两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首批安排资金项目数量逐步减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逐步上升。2018年,省本级直接支持项目898项,资金17.27亿元,单个项目平均安排资金192万元。2019年,将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资金、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资金5个专项归并整合为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直接支持项目624项(主要直接支持投资相对较大的项目,相比2018年项目减少274项),资金15.52亿元,单个项目平均安排资金249万元(相比2018年增加资金57万元)2020年,我厅将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为项目补贴类、政策兑现类、激励引导类、保障落实类四大方向,省本级直接支持项目444项(相比2019年项目减少98项),资金14.71亿元,单个项目平均安排资金331万元相比2019年增加资金82万元。通过梳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归并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资金,调整政策对象交叉、区域重叠的专项资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大专项资金集中使用和支持力度,发挥引导撬动作用。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市(州)加强切块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市(州)优化切块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当地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积极推动专项资金从事前补助向事后补助转变,进一步杜绝资金分配小、散层级多的现象。


    (三)关于专项资金分配和支持方式区分界限较弱问题。


    一是2021年在专项资金安排时,依据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资金分配的流程,合理选择资金分配方式和支持方式。二是在2022年项目征集时,事先制定资金分配方式、测算公式、专家评分标准等,推行专家评审、集体讨论等竞争性决策方式。三是加大事后奖补支持方式更加注重对在建项目、建成项目的奖补,如:贷款贴息、专项事后奖补等,防止以事前项目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四)关于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完善问题。


    一是我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设置绩效目标,要求项目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对定量指标明确计算方式方法、数据采集获取渠道等;定性指标明确程度及等级划分标准。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项目申报、初审、复审、专家评审、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分级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经信部门是资金项目监管的工作主体、监督主体,企业是项目建设主体和责任主体。由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好支持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托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等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在线实时动态监控,确保项目运行正常、进展顺利。同时,根据《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省级产业类专项资金投入产出绩效管理办法》,采取专项督查和定期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升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水平,杜绝滞留专项资金、划拨不合规、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问题。


    针对部分地区反映对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的组织、申报、审核、资金安排等工作难以准确把握工作尺度,管理水平差异较大的问题,一是指导各地区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本地区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定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和资金安排工作流程。二是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对市(州)、县(区)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进行培训,加强地区之间资金项目管理经验交流,规范决策和监管程序,共同提升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最新决策部署,配合财政厅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相关事宜。


    (二)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


    针对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结合系统治理工作对20182020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尚未拨付和尚未完全拨付到位的项目,已责成项目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力争年底前按程序拨付到位。对因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需调整的,督促相关市(州)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进行调整。同时,督促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商当地财政部门完善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


    (三)关于部分项目无法持续发挥专项资金效益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与发展形势日趋严峻,部分中小微企业出现亏损、停产甚至退出市场。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将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方式,指导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遴选标准,优先支持管理水平较高、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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