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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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5:01:43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有关材料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省属科研院所、省属转制科研院所、省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精神,为做好四川省从事科学研究单位的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属科研院所、省属转制科研院所需报送材料
(一)申请核定为省属从事科学研究单位的文件(单位正式文件);
(二)省委编办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单位信息表(附件1)。
二、省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需报送材料
(一)申请核定为省属从事科学研究单位的文件(单位正式文件);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单位信息表(附件1)。
三、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报送材料
(一)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二)单位信息表(附件1)。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20日前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319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王艳艳 028-86719613
附件:1. 省属从事科学研究单位信息表
2.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3.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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