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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6 04:05:04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07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2-04-16 04:05:0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农业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为编制好我省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充分吸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科技厅计划管理工作安排,现就公开征2023年度四川省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围绕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作物高效安全生产、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现代林(草)业等重点领域技术需求(见附件1),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问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前沿性科技成果。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项目。


    围绕农畜新品种及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农机装备及设施成果等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成果转化需求(见附件2),开展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示范应用。


    二、征集范围


    (一)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1.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组织报送涉及本行业和领域需要科技支撑的农业农村科技研发需求。


    2.各市(州)科技局和扩权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围绕厅市(州)会商和全省农业农村科技工作重点任务提出相关研发需求。


    3.中央川单位、省内产学研单位重点围绕落实十四五国家和省相关规划需解决的重大农业农村科技问题,提出相关研发需求。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项目。


    拟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5年(2018年以来)形成的成果,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及以上。涉及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省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及科技成果评价。


    三、报送要求


    (一)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1.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不超过5中央川、省属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各不超过2,市(州)属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不超过1项。


    2.各市(州)科技要对收集到的项目需求进行审核,充分研究汇总后报送科技厅,原则上每个市(州)(含扩权县)不超过2项,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项目。


    成都市不超过3项,其他市(州)(含扩权县)各不超过2项,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其中:扩权县至少1项;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不超过5中央在川、省属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各不超过2,市(州)属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不超过1项。


    (三)不受理涉密科技项目,科技项目需求中不能填写涉密的研究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按照项目需求征集参考模板(附件3、附件4)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虚填虚报,并430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科技厅农村处郑首航聂炜玮


    联系电话:(0288678177386711518


    邮箱:854418473@qq.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


    附件:1.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征集方向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项目需求征集方向


          3.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征集参考模板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项目需求征集参考模板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4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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