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2〕16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91号)要求,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量化数的通知》,确定了2022年全省工业企业新入规目标任务,并将“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纳入2022年度市(州)政务目标考评内容。为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底入库
各地要在9月底前按照目标户数1:1.5比例将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录入“小升规”动态培育库,每季度对入库培育企业进行分级、分行业摸底,动态调整培育库中“拟升规”企业名单,每月20日前组织培育库企业更新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困难及问题等情况,加强对入库企业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动态跟踪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规范申报入统。
二、建立调度机制
各地要及时建立“已转企名录库”“新建入统预备库”“退规企业帮扶库”三库台账,分类汇总、定期会商、分级解决,强化孵化培育措施。省级层面每季度召开一次“小升规”培育调度(分析)会,市(州)层面每月召开“小升规”培育调度(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升规”培育企业困难问题。
三、做好企业服务
发挥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服务中小企业的载体作用,针对“升规”培育企业开展精准、有效的服务。支持有融资意愿的培育企业和首次“升规”企业填报《2022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融资需求表》,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优先推荐至金融部门,帮助企业获得融资,缓解融资难题。
四、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6月25日前、9月25日前分别将《2022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名单》(附件1)、《2022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融资需求表》(附件2)以PDF扫描件(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小企业处)邮箱。
联 系 人: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小企业处)魏杰灵
联系电话:028-87036542 15298100365
邮 箱:jxwxqyc@126.com
附 件:1.2022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名单
2.2022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融资需求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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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2022〕165号附件1-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