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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08 15:30:4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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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8 15: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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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近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为充分发挥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我省2017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据省经信委企业处介绍,2017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  
        在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方面,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在线服务平台)实施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业者提供管理咨询、创新创业、大数据、投资融资等服务项目,综合考虑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客户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2016年度已经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资借款给予融资贴息补助,贴息额度按照融资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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