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科技服务业平台建设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科技服务业平台建设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川办发〔2014〕90号)和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结合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及我省实际情况,2015年全省将重点抓好一批服务平台建设和示范项目。现将申报四川省2015年科技服务业平台建设和示范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1.市州重点打造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平台(申报经费500-1000万元)
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申报经费50-100万元)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经费50万元)
1.在川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申报经费100-500万元)
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申报范围按照《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川办发〔2014〕90号)所列领域,重点支持研发设计、信息资源、科技文化融合、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检验检测领域的示范项目。
(备注:孵化器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报平台申报书,示范项目填报示范项目申报书。2013年、2014年已经获得省科技计划支持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中心、重大科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示范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2015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 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 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 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项目归口部门审核。
(四) 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四、项目申报时限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纸质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答辩
经初审合格的平台和示范项目将参加现场答辩(应准备PPT),答辩时间:2015年3月17、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四川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320室。
科技服务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葛 澍 张海昊,028-86719029
发展计划处联系人:
林 丹,028-86669425 屈 智,028-86671416
技术支持热线:028-86726087,85249950-601
附件:
1.《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川办发〔2014〕90号)
2.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四川省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