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函〔2017〕17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行业行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持证上岗,经研究,决定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有意愿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员。参训人员均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培训报名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本地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统一报名;其他单位和个人,可自行报名。报名者请填写《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并请于3月31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培训部。为保障培训效果,每期培训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培训。参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彩色近照报到。报名电话:028-86113323(传真)、86139328,联系人:张晴。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报到时间:2017年4月10日下午14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13日
第二期报到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4点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7日
第三期报到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14点
第三期培训时间:2017年5月9日至11日
培训地点:军转培训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
培训时间地点如有变动,省人才交流中心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一)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包括人员招聘、人才测评、职业生涯规划、人员培训、人员激励与薪酬、绩效考评等基础理论知识。
(二)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人才市场条例》、《四川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人力资源服务实务。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发展的政策环境及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服务主要业态操作实务等。
五、证书发放
培训采取考勤考核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六、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七、培训收费
参训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用500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