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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05:59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99次    
    政策级别:   
    四川省
    归属部门:   
    人社
    支持方式:   
    其他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05:59
    行业类型:   
    服务业 其他 不限 锂电及新材料 电子信息 机械制造 油气盐化工 食品饮料 医药卫生 纺织服装 建筑建材 物流运输 银行金融 电力水利 电子商务 教育培训 农林牧渔 批发零售
    政策分类:   
    战役政策(勿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建立 24 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

    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20〕26 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建立 24 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3 号)要求,在继续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防护物资及生活必需品有序生产,决定建立 24 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将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作为当前人社部门服务大局、抗击疫情的关键举措,主动担当、摸排需求、加强对接、强力推进,有效促进重点企业复产复工,实现就业与战疫同步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范围。重点企业是指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主动对接本地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支持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展,将企业范围扩展到其他领域开复工企业。

    (二)摸清企业需求。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多种方式开展摸底调查,对接生产经营和用工状况,建立重点企业需求台账,实现重点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随时汇总更新企业生产用工需求。强化定点服务,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重点企业反映的困难,涉及其他部门的积极协调解决。

    (三)组织引导员工返岗。集中收集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工复工时间,在部门官网、官微等平台开设开复工信息发布专栏,指导督促企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对返岗员工较为集中地区,开展“送人到岗”活动,并协助办理返岗务工手续。

    (四)开展线上“春风行动”。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 e 就业”微信公众号及各地人才网,集中发布重点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线上专场招聘会,充分借助短信、微信、微博、户外显示屏等大力宣传招聘会安排,积极引导大学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参与招聘活动。充分调动各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线上招聘活动,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重点企业顺利开工复工助力。

    (五)加大急需紧缺工种培养培训支持力度。针对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缝纫工、贴条工等当前急需紧缺工种培训,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重点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的,可适当提高相关补贴标准。充实完善重点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线上培训资源,依托“四川职业技能提升网络培训平台”“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等服务平台,免费提供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厅成立由田杰同志任组长,黄晓东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 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联络员,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各地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于 217 日前报省就业局就业指导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指导县(区)创新服务举措,督促各项服务措施落地见效。省厅建立“24 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群”,进行每日调度。各地联络员及时加入,保持24 小时联系畅通,于每日 16:00 前填报《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信息汇总表》。第一期情况报送时间2 14 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适时上报。要及时挖掘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重点企业用工的良好氛围,使重点企业物资生产更好地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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