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四川省党群和行政系统联合拟调整的保留表彰项目、临时设立的表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61988532、86619539(传真)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四川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邮编:610041
附件:2016年四川省党群和行政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名单
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附件
2016年四川省党群和行政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名单
一、拟同意调整的保留表彰项目2项
1.“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杰出人才表彰”2个项目合并为“四川杰出人才奖”,主办单位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调整为省委、省政府,表彰周期为2年(省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申报,需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2.“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更名为“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科研成果”(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申报)。
二、拟同意以省直党群和行政部门联合名义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4项
1.“四川省美德少年”(省委宣传部申报)。
2.“四川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佛协”(省委统战部申报)。
3.“四川省‘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
4.“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