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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38:1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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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4 14: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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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知)局、有关科研院所:

    按照四川省职改办要求和科技厅职改办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申报的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二)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机构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独立科研机构(含民办科研机构),科技开发、交流、咨询、服务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未建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全省独立科研机构(含民办科研机构),科技开发、交流、咨询、服务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任职年限及相关条件须分别对应符合《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科人〔201639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78号)有关规定。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X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审阅材料记录表》(附件4)、《申报X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2.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5千字,一式一份。

    3.代表作不超过5篇(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提供),一式一份。选择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无代表作也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技术评估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聘任证明(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各一式一份。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

    7.属委托评审的,应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同意证明,一式一份。

    8.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的证明。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聘任证明、代表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市州职改办、省级有关厅(局)务必严格审查原件,经原件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后,方为有效。

    (三)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个人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四)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请双面打印,不得使用其它表格。凡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申报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至二袋),档案袋上须粘贴填写内容完整的《评审材料目录》一份。其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聘任证明(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单独装订成册。

    (五)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按农业、林业、畜牧、医药卫生、中医药、测试技术、化工建材轻工、电子机械、原子能应用、科技情报、自然资源、体育、软科学、专利代理和科技管理及开发等专业分类,并填写在《评审材料目录》“专业组”栏内。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系列的,应明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类别,并填写在《评审材料目录》“科研类别”栏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破格申报的。

    (二)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三)跨系列申报的。

    (四)申报研究员的。

    (五)高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

    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的,依据《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科人〔201639号)规定申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依据《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申报。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专题报送具体破格原因,内容包括:因何破格,符合破格申报的依据和条件。按规定由同行知名专家推荐的,推荐专家应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家。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厅职改办将专题报送省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受理其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送审材料超出评审权限、申报材料不齐、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各单位或个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评审结果将按要求在科技厅网站(网址:)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申报单位及时领回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归档。

    (二)申报所需相关表格及相关材料请到科技厅网站(网址:)通知栏中下载。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的,每人次交评审费320元;申报中级职务的,每人次交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的,每人次交评审费100元,以上经费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用现金支付。

    七、受理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18828930

    报送地点: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职改办)

      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418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  孙开艳

      话:028-86663608   028-86668540

      真:028-86717490

      箱:sckjtrsc@163.com

      编:610016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格式)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4.审阅材料记录表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6.任职条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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